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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網廣東發布時間:01-0718:12中宏網旗下帳號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網站顯示,樸道征信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月4日正式獲得了央行頒發的第二張個人征信牌照,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5日。中國第一張個人征信牌照是由央行在2018年頒發給百行征信有限公司的,有效期至2021年1月31日。隨著國內第二張個人征信牌照花落樸道征信,過去相對小眾的“個人征信”迅速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個人征信也成了熱點詞匯。可什麼是個人征信,什麼又是與個人征信息息相關的個人信息,許多人也許并不了解,今天我們就來科普一下。一、什麼是個人信息?個人信息是指與個人相關的信息,即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聯系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個人信息是個人所有信息的總稱,只要與個人相關的信息均屬于個人信息。隨著社會的發展,個人信息的種類和數量也在不斷變化和增加,呈現越來越多和越來越復雜的狀態。二、什麼是個人信用信息?個人信用信息屬于個人信息的范疇,是個人信息中的一種類型,但不是個人信息的全部,更不能將個人信用信息等同于個人信息。根據字面理解,個人信用信息是與個人信用相關的個人信息,與個人信用無關的信息不屬于個人信用信息。例如,個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聯系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和行蹤軌跡均與個人信用無關,均不屬于個人信用信息。概括而言,個人信用信息是個人由于存在信用行為(如向銀行或他人借款)而與之對應產生的信息,非信用行為產生的信息(如上網記錄、通訊記錄、行蹤軌跡等)、個人自然屬性信息(如性別、年齡、生物特征等)、個人社會屬性信息(如本科畢業、律師執業等)均不屬于個人信用信息。三、什麼是個人信用?既然個人信用信息是與個人信用相關的信息,那么什麼又是個人信用?對于普通人而言,個人信用就是個人履行諾言而取得他人的信任。因此,個人信用必然包括承諾和履行兩個方面,沒有承諾或沒有履行,均無法構成所謂的信用,自然也不會產生信用信息。如果一個人承諾后按照承諾履行了,我們就說這個人有信用,因此而形成的記錄就是信用信息;如果沒有按照承諾履行,我們則說這個人沒有信用,因此而形成的記錄也是信用信息,只是我們會認為這個人在此事上是沒有信用的。四、什麼是個人征信?除個人信用外,還有一個與之密切相關的概念個人征信。個人征信指的是什麼?它與個人信用是一回事嗎?個人征信,就是對他人的信用狀況進行征集的活動,目的就是用于了解或證實個人是否具有信用。因此,信用和征信本質上是一件事情的兩個方面:信用是內容和基礎,征信是有關信用的征集活動,離開信用無從談起征信,因為你不知道要“征”什麼,但沒有征信卻可以談信用,因為信用是一個概念而不是一個活動,這是兩者的區別和不同。五、法律是如何界定個人征信的?2013年3月15日正式施行的《征信業管理條例》是現行關于個人征信的最高級別的法規。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第二條的規定,征信業務是指對企業、事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的信用信息和個人的信用信息進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動。《征信業管理條例》明確定義了個人征信業務是有關個人信用信息采集和提供的一系列活動,但條例通篇卻沒有關于個人信用信息的任何表述或定義,在第三章征信業務規則中,第十三條直接使用了“個人信息”的新提法:采集個人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未經本人同意不得采集。由于條例沒有規定哪些個人信息屬于個人信用信息,哪些信息則不屬于個人信用信息,甚至條例都沒有對信用給與明確的法律定義,因此從法律意義上講,個人征信活動的范圍和邊界是難以依法界定的,這也是當前社會公眾對個人征信概念普遍存在模糊不清的重要原因,這不得不說是《征信業管理條例》的重大缺陷。六、個人信息服務與個人征信業務是一回事嗎?個人信息活動是關于個人信息的生成、存儲、加工、提供、獲取、使用、刪除和銷毀等一系列活動的總稱,從事信息服務的行業為信息服務業,相關從業企業為信息服務機構。個人征信業務是關于個人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動,從事個人征信的行業為個人征信業,相關從業企業為個人征信機構。因此,個人征信服務是個人信息服務的一種,但不是所有個人信息服務都屬于個人征信服務,只有與個人信用相關的個人信息業務才被定義為個人征信。事實上,當前社會上絕大部分個人信息服務均屬于非個人征信業務,因為與個人信用相關的信息很少,大部分個人信息均與個人信用無關。七、個人數據和個人信息是同一個概念嗎?數據,是指用于對自然人、組織、生物、物體、以及其他一切事物本身以及與之相關的內容進行記錄、描述或分析的符號。信息,是指單個或多個數據構成具有明確含義的表述。數據是信息的載體,沒有數據就不會有信息;信息是數據的內涵,無法解讀的數據不具有信息價值,因為我們不知道這些數據代表什麼。例如,張三,36,這是兩個數據,但我們無法準確解讀它所代表的信息含義是什麼。張三,年齡,36,這組數據我們可以解讀出的信息為:張三的年齡是36歲。八、個人數據服務與個人征信適用的法律相同嗎?雖然有些不嚴謹,個人數據和個人信息可以當做是同一個概念,兩者雖有區別,但基本不影響大家的使用和理解。許多法律在寫個人數據的同時,也會同時寫個人信息,可見并沒有對兩者進行嚴格的區分。前面提到的個人信息服務在許多場合也被稱作個人數據服務,這個稱號也許更符合當今時代發展的需要。個人數據服務屬于新興行業,與個人征信具有本質區別,不能與其混為一談,個人數據服務業目前還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監督和管理。九、個人信息到底屬于誰?由于個人信息(包括個人信用信息)屬于新的法律概念,種類繁多,已有個人信息不斷發生新的變化,新的個人信息又在不斷增加,根據國家現有法律法規,個人信息的所有權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屬于未來國家立法才能根本解決的問題。盡管如此,國家現有法律法規有許多關于保護個人信息的規定,因此對于普通民眾而言普遍認為個人信息應該是屬于他們個人的,但事實也許并非如此簡單。例如,個人的手機號碼屬于個人信息,但個人手機號碼并不屬于個人所有,它是屬于運營商的;個人使用手機形成的通話信息也并不完全屬于你一個人所有,我們只能說個人信息所有權界定問題目前只能是無法可尋的未知狀態。十、什麼是個人隱私信息?根據字面理解,個人隱私信息是指個人隱蔽、私密、不想被他人知曉的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的規定,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至于哪些個人信息屬于個人隱私信息,相關法律法規并無明文規定。一般而言,除個人主動或被動合法公開的信息外,個人其他信息均可被認定為個人隱私信息,需要獲得法律的保護。十一、什麼是侵犯個人隱私信息?個人信息(包括個人隱私信息)受法律保護,非經個人同意,任何機構或個人均不得獲取或提供個人信息或個人隱私信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如果他人未經個人同意而獲取或提供了個人信息或個人隱私信息,就屬于侵犯個人信息權,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如果個人知曉并同意他人獲取或提供個人信息(包括個人隱私信息),他人的行為均屬合法獲取或提供個人信息并受法律保護。例如,個人在申請銀行貸款時,明示同意銀行可以直接或通過中介機構去獲取個人的相關信息(包括個人隱私信息)用于個人貸款申請的審核,就不屬于侵犯個人信息權或隱私權,是合法正當的行為,受法律保護。十二、怎么才能了解自己的個人信息?個人信息雖然與個人相關且由于個人的行為而產生,但個人信息與個人財產不同,絕大部分個人信息并不掌握在我們自己的手上,我們也無法實時了解個人信息的準確內容,許多個人信息還存在錯誤和遺漏等問題,這都是個人信息獨有的特點所決定的,屬于正常現象。例如,我們的社保信息是存放在社保局機房服務器中的,且處在不斷變化之中,如果你想了解自己的社保信息,可以自行去社保局出示身份證后由社保局工作人員打印一份社保記錄給你,但這份社保記錄僅僅只是你查詢的那一刻的信息,后續你的社保信息發生變化如果你不再去打印的話,你仍然是不知道的。如果你的社保記錄有錯誤,你只能要求社保局給與更正,其他任何人均不能、也沒有義務為你更正社保局的錯誤。同理,你的納稅信息在稅務局,你的存款信息在銀行,你的用水信息在水務局等,以此類推。十三、及時了解個人信息有什麼重要意義?在今天這個大數據時代,每個人都有海量的個人信息存放在不同的機構中,如果想要通過個人自己的力量實時了解這些信息是不現實的,也是很難做到的。從法律上講,個人可以委托他人通過技術服務等方式幫助個人便捷地從各數據源單位將個人信息獲取回來并提交給個人自己查看,這是經個人授權同意且為個人提供的合法代理服務,不存在侵犯個人信息的問題,因為獲取和查看個人信息的均是信息主體本人,其他任何人(包括受托方)都無法查看個人信息,因此不存在侵權問題。如果你發現自己的信息有問題,可以及時要求相關數據源單位給與更正,以免后續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經濟損失。來源: 深圳市信用促進會 鮮濤舉報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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